江苏省初级电算化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本科目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微机工作台左上角,以便核查。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将所携带的背包、书籍、纸张、笔记、报刊、手机和寻呼机(手机和寻呼机应设置为关闭状态)、电子记事设备等主动放在考场指定的存放物品处。考试开始后考生不得互相借用文具和其他物品。 三、考生可以携带钢笔、铅笔、圆珠笔进入考场和考试座位。 四、考生不得擅自登录与本人无关的考号,不得擅自拷贝或删除与本人无关的目录和文件。 五、考生应输入自己的准考证号登录考试服务器,并仔细核对屏幕显示的姓名和准考证号,核对准确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如发现准考证号或姓名有误,应举手示意,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处理。 六、考生如发生无法登录考试服务器、发生机器故障等异常情况,可举手询问,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处理。考生不得擅自关机、自行处理。 七、考生在答题时,应当按规定的顺序进行,考生答题不得随意打乱顺序或不按试题要求进行操作。 八、考生在考试中途一般不得离开考场,如确有需要暂时离开考场必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指定的监考人员陪同。 九、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包括时间已到自动停机),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完成交卷操作,经监考人员允许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干扰其他考生。考生不得擅自关闭计算机。 如果考生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前交卷,也应执行本款规定。 十一、考生因个人原因如姓名和准考证号输入错误、答题不按要求进行、误操作等造成成绩差错的,后果自负。 十二、考生在考试期间违规、违纪的,按照《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